2024年4月8日上午,景德镇市召开《“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出席并正式颁布《条例》。《条例》已于2024年3月26日获得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景德镇陶瓷产业将迈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视景德镇陶瓷产业和陶瓷产品的保护管理工作。1999年,景德镇陶瓷协会申请注册了“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2年该商标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是,“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金字招牌没有获得有效保护和管理,“景德镇制”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景德镇考察,提出陶瓷是中华瑰宝,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名片,并强调“中国只有一个景德镇”。挖掘好、保护好景德镇陶瓷既是回应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也是当代景德镇人的历史责任与使命。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保护景德镇特有的陶瓷产品,《“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条例》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二十七条。立法以问题为导向,经过多次调研发现,“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其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标准不明,没有专门针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的相关标准,无法从技术层面反映景德镇优质陶瓷产品的质量与性能,“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未设置技术门槛;二是商标管理不够规范,对于“景德镇制”商标授权使用程序上不够规范,技术上没有防伪溯源技术予以支持;三是监管不足,相关部门对商标使用规范及产品流通监管等工作有待改进与加强,外地产瓷区贴标仿冒“景德镇制”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产品真假难辨。
对于标准缺失问题,《条例》明确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了标准门槛。目前已经发布了地方标准《“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评价通用要求》和《日用硬质瓷器》、《陶瓷酒瓶》和《玲珑瓷》共3个团体标准;针对商标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条例中规定了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并参照学习《西湖龙井保护条例》,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针对监管不足的问题,条例明确了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发布会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还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王凯)